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产教融合,结合陕西省学位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陕学位〔2021〕3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等的要求,现就加强落实202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计划
1.导师按照本专业(领域)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生本人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硕士生制订个人实践计划,对学生实践目标、内容、方法等做出要求和计划安排。
2.学生在导师(导师组)指导下,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经学院负责人同意后,一般从第三学期开始执行。
3.实践计划确定后应认真遵照执行,一般不予更改。确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更改,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4.时间要求。请学生与导师制订并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同时要求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实践计划。纸质实践计划表于2021年9月10日前一式2份交学院,学院审批后,学院、导师各留存1份。
学院汇总填报《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1年9月17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专业实践总结
每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所在领域的培养方案要求,在专业实践结束后,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并在网上提交实践总结。学院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专业实践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对学生专业实践情况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试行)
2.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表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网上操作说明
4.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
5.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