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的通知》要求,各团支部认真组织推荐,各年级严格审核,现就2021年度年五四评优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04月08日至04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艺术与传媒学院团委反映,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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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传媒学院2021年度五四评优汇总表.xlsx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2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