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艺术与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04  作者:  分享到:

(执行学校标准)

序号

教学

方式

任务范围要求

教学工作量

备注

1

讲课

1、备课;

2、讲授、组织讨论;

3、测验、考试、考查;

4、辅导答疑;

5、批改全部作业;

6、全面负责教学质量;

7、负责编写教学大纲;

8、负责编写教学日历。

计划学时*KS*BS

1、课程系数KS1.0;新开课程系数KS1.2

2、听课人数5-25人时,班级系数BS1;听课人数多于25人时,BS

1+{〔(听课人数-RS/RS〕×0.4,RS=25

2

指导自学课

1、学生以自学为主;

2、教师进行答疑;

3、组织讨论;

4、指导学生教授部分内容;

5、安排学生看相关资料;

6、以上教学方式占计划学时1/4以上。

计划学时*KS*BS

1、根据课程性质及教学要求,可选取指导自学教学方式;

2、5人以下课程,均要求采取指导自学方式;

3、班级系统BS1.0

4、课程系数KS0.6;新开课的课程系数KS0.8

3

实验课

1、安排、讲授并指导实验课;

2、批改实验报告;

3、组织考试。

计划学时*KS*BS

1、实验课程课程系数KS1.1

2、少于5(不包括5)班级系数BS0.85人以上BS1.0

4

监考

协助主考完成研究生考试监考

0.5学时/

只计非任课教师

5

指导研究生

1、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指导学习、安排教学实践;

3、指导学位论文(包括审阅与参加答辩等)

本学期指导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XSi为导师本学期指导一名第i学期研究生的计划教学工作量,为研究生从入学开始的学期序数,i=1,2,3,4,5,6时,XSi分别为:101030505040YSi为导师本学期指导第i学期的研究生数,i=1,2,3,4,5,6.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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