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通【2021】02号
继教学院: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组通审[2021]1号)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审计处决定自2021年4月8日起成立审计组,对洪波同志2016年6月担继教学院院长职务以来,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报送审计。请你单位积极配合审计组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工作条件,并就提供给审计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以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审计处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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