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党内关爱、帮扶党员工作,加强图书信息党总支的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内关爱、帮扶党员工作,必须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关爱与帮扶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具体困难相结合,立足实际、更有效地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第二章 对党员的帮扶
第三条 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各党支部建立台帐,内容主要包括困难党员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工作生活情况、其他困难情况及原因等。
第四条 实行结对帮扶。原则上一名困难党员由一名以上党员进行结对帮扶。帮扶人员一般应为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或者本支部优秀党员。
第五条 采取党费划拨和党员捐助等方式进行帮扶,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困难党员生活救济补助、困难党员重病重灾救助等。(帮扶资金来源于代管党费,一般帮扶党员资金不超过1000元/人)
第七条 帮扶资金的申请、审核。由困难党员个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评议通过,提交图书信息党总支支委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发放,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条 帮扶资金的拨付和发放。困难党员生活救济补助金、重病重灾救助金的拨付和发放,每年在春节、“七一”前后发放;若遇到重大灾情或紧急情况时,可及时启动救助活动。
第三章 对党员的关爱
第九条 送精神、送政策。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切实使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树立自强自立、开拓创新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条 开展谈心。党支部应根据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情况,做到“三个先谈”,即有困难的党员先谈,党员意识淡薄的党员先谈,有怨气的党员先谈。采取集体谈心和一对一面谈等方式,了解谈心对象的所思所想、工作生活困难,征求对党组织的意见,积极帮助党员解放思想,增强党性,树立自信心,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识。
第十一条 走访慰问。党支部统筹安排,在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模范进行走访慰问。在党员患病住院、生活遇到困难、发生重大灾害等情况时,随时走访慰问。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 开展党内关爱、帮扶工作,图书信息党总支组织各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 落实党内关爱、帮扶制度的情况,纳入每年度对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图书信息党总支支委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